防患于未“燃”,身邊案例再敲警鐘
2025-04-10 10:53:42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王輝 | 作者:歐文靜 | 點擊量:7010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歐文靜)3 月 25 日,張家界市武陵源區人民政府發布《武陵源區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》,規定自 2025 年 3 月 25 日起至 4 月 10 日,全區范圍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。然而,仍有個別居民心存僥幸,以身試法。
近日,毛某某在張家界市武陵源區索溪峪街道迎賓路居委會附近祭祖時,因違規野外燒紙引發山林著火,被索溪峪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和村干部發現并及時將火勢撲滅,消除了火災隱患。經查,毛某某在祭祖時違規用火情況屬實。
毛某某的行為違反了《武陵源區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》,構成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、命令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,目前,公安機關依法對毛某某予以治安警告處理。
警方提醒,一簇火苗,足以吞噬萬畝林海;一次僥幸,可能毀掉數個家庭。在此,武陵源公安提醒廣大群眾引以為戒,筑牢安全防線,共同守護綠水青山。
責編:王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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